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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多年来,经济建设成绩斐然,但也带来了一系列资源环境问题,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我国产业发展已进入智能、绿色、低碳发展转型阶段[1]。在此背景下,全社会对发展绿色产业、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达成了前所未有的共识。为将有限的政策和资源引导到更关键的产业上,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技术支撑和产业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对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进行了界定。发展绿色产业是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而绿色服务包括绿色产业的咨询服务、项目运营管理与评估审查、环境监测检测、绿色技术产品认证推广等,是为促进绿色产业技术进步、保持绿色生产过程的连续性、提高绿色产业生产效率、强化绿色产业监督管理提供保障服务的综合性服务业。它是在绿色实体部门专业化、高端化、规范化发展过程中形成和成长起来的,不只是有助于绿色制造高效发展的“润滑剂”,更是一种主动参与绿色制造、有助于提升绿色产品和服务产出价值的间接投入。因此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绿色服务产业发展,制订了一系列政策构建支持绿色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
绿色服务政策由来已久,但由于在《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出台之前,我国绿色产业边界不清,也没有标准的、概念化的绿色服务产业界定。绿色产业政策源于环境治理,包含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三大目标[2],既包括弥补市场失灵又有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涵,通过促进绿色产业发展进而影响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是其有别于其他经济政策的主要特征[3]。本文认为,绿色服务政策也是一种绿色产业政策,包含绿色产业政策的一般内涵,又在政策对象上以绿色服务产业为主,通过引导绿色服务产业发展促进绿色产业,从而在整个经济结构体系中发挥作用。虽然绿色服务政策至今仍无标准化的定义,但在绿色产业发展的过程中,绿色服务政策也一直在发展,在清洁生产审核[4-6]、碳排放交易[7-11]、能权交易[12, 13]、排污许可交易[14-16]、绿证交易[17, 18]、环境影响评价[19-23]、生态环境损害[24] 等方面都已有研究积累。这些研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不同绿色服务政策的关联效应出发,研究不同路径、不同逻辑的政策之间互动和衔接的效应、机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二是从政策有效性角度出发,实证研究重点绿色服务政策驱动特定产业或某一项经济特征发展的动态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及作用机理;三是从对政策本身的解读或者政策发展历程的分析中,探索政策内涵及外延,分析政策不足,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但主要都是基于经验的定性分析。
而在分析政策的演进和发展中,基于经验的理论分析缺乏数据上的严谨性,能够将定性问题定量研究的文本内容分析法是目前运用较成熟的政策研究方法。虽然此法在绿色服务政策的研究中运用较少,但在其他绿色政策的研究中已经运用广泛。斯丽娟等基于文本量化研究了我国农村绿色发展政策的演进特征及政策工具选择,并在此基础上运用耦合协调模型对政策绩效进行了检验[25]。冉连利用Nvivo软件对历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绿色治理的话语进行分析,研究了政府绿色治理政策的演进逻辑以及不同阶段的价值理念[26]。Peng等利用T-LAB 9.1软件对我国清洁生产政策进行文本分析,通过主题词关联和主题分析研究我国清洁生产政策的特征[4]。Liao构建了一个政策类型和政策工具的分析框架,将我国环境政策分为命令控制型、市场型和信息型,发现市场型政策工具多于命令控制型;而对文件类型的研究发现我国环境政策以通知类为主,缺乏高效力文件,市场型政策多于命令控制型政策,且侧重于环境创新应用而非研发[27]。这些研究多从政策的基本信息(发文时间、文件类型)、政策主体、政策主题、政策工具、政策目标等维度展开,再辅以协同度模型[28] 或社会网络分析[29, 30] 等方法进行深入挖掘。
这些研究丰富了绿色服务政策体系的研究,但却鲜有研究对整个绿色服务政策体系进行系统的文本内容研究,分析我国绿色服务政策体系的发展演变、总体特征及其内在逻辑。基于此,本文以《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第六章的绿色服务产业目录为依据,选取我国中央层面上的绿色服务政策,基于文本内容分析方法,从政策力度、发文主体、文种类型、政策主题和政策工具等维度研究我国绿色服务政策的基本属性特征、发文主体间的部际合作及合作程度的演进、主要作用领域,以及政府在构建绿色服务政策体系时的政策工具偏好。首先,根据发文部门及文本的法律效力对绿色产业政策进行打分,对政策力度等进行时序测度,分析我国绿色服务政策的发展演变。然后,从政策主体的角度出发,分析各部门的发文特征以及部门间的跨部门合作情况。最后,分析政策文本内容,主要从政策工具的角度出发,建立政策工具分析框架,对我国的绿色服务政策在制定过程中的政策工具选择特征进行分析。
1 研究设计 1.1 研究方法文本内容分析法是被广泛运用的一种文献研究方法,可将非结构化的内容进行结构化的处理,达到定量分析定性问题的目的。抽象和解释是其核心过程。通过抽象将文本的目标内容提取出来进行内容编码,获得不同分类或者模式[31]。一般的抽象方式分为两种:一是自上而下建立结构化的编码结构进行内容编码;二是自下而上利用扎根理论或者其他通过相似性和差异对文本进行压缩和编码的方式,对主题或分类不断归纳总结使其更抽象或更有解释力[32]。本文采用前者,构建结构化的政策工具分析框架对政策工具进行抽象编码。而解释是重新构架、理解抽象的结果,不是简单的描述,而是进行全面而彻底的分析。
1.2 样本选取与测度产业政策主要影响技术发展与应用以及市场的建设,绿色服务政策也是一种产业政策,其主要通过对绿色服务产业的技术、产品、项目、机构或者企业等对象的各项管理实现绿色技术发展、产品应用及市场建设,为绿色产业发展搭建服务性产业支架,是促进绿色服务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的总和。本文选取的绿色服务政策文本主要来源于北大法宝,根据《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第六章绿色服务的相关目录提取用于政策检索的主题词。对目录中每一个条目切割主题词,提取到绿色产业项目勘察、清洁生产审核、能源管理等57个主题词,其中在北大法宝中根据这些主题词检索中央层面的政策文件,有26个主题词检索到了相关政策,共1493条,进行逐条核对筛选,删除相关性低、非政府文件等与本研究不契合的文件,再删除其中的复函或函,最终保留859条文件。从主题词的检索结果(表 1)可以看出国家在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能源管理方面的绿色服务政策较为丰富。
虽然检索到的政策文件数量很多,但大部分属通知、公告等低约束力文件,仅以数量无法准确表达政策力度的变化。不仅政策文件类型由于规范性和约束力不同,其政策效力不同[27],且政策颁布机构的级别也对政策的权威性有影响。因此本文参考彭纪生等[32] 的做法,综合考虑政策的颁布机构和文件类型对政策力度进行量化,此法得到学界的普遍认可,张国兴等(2019) [29]、李丽等(2020) [33] 等学者都参考此法进行了政策力度量化,具体的量化标准见表 2。
通过对859条政策进行量化分析,我国绿色服务政策的数量、力度、平均力度的年增量如图 1所示。我国的绿色服务政策体系构建起始于企业环境和能源管理,随着绿色产业的发展,政府对绿色服务产业的重视程度逐步提升,政策范围不断横向扩展,政策力度也逐步加强。不论是发文数量还是政策力度增量,虽然有所波动,但整体上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且政策的实施具有延续性和累积性,实际上每年发挥作用的政策的数量及其总力度更高。
在1998年前,我国的绿色服务政策波动很小且无论数量还是力度值都极低,这期间由于仍处于改革开放的前期,经济发展仍较为粗放,对绿色发展的认识不够,我国绿色服务政策总体数量和力度都较为式微,此阶段我国绿色服务政策处于萌芽期,政策数量稀少且发展特征不稳定。而1998年出现了空窗期,这是由于1998年我国处于政府职能转变的变革时期,对几乎所有工业专业经济部门进行了整改,这也是导致这一时期相关政策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
1999—2013年,我国的绿色服务政策数量及总力度呈现螺旋式快速上升的发展趋势,属于我国绿色服务政策体系的探索期。政策的平均力度在此期间也波动较大,说明此间政府制定政策仍处于在摸索中前进的阶段,而几项与绿色服务产业相关的以法律形式颁布的文件也是在这期间产生。在此期间,我国越来越认识到发展绿色服务产业的重要性,并发挥了有为政府的角色,积极推动绿色服务产业的发展。
2013年后,发文数量及力度趋于稳定,虽然不同年份波动幅度仍然较大,但没有明显的增长甚至隐有回落的趋势。且平均力度也趋于一个较为稳定的水平,这说明经过长期摸索和政策积累,我国绿色服务政策体系建设已经进入全面形成阶段,政策体系框架已经初具规模。
虽然无论是政策数量还是力度总体上呈现上升趋势,但政策的平均力度却呈现下降趋势,直至2013年后,其趋势才与政策数量和力度的发展趋势趋于一致。究其原因,虽然我国政府在1999年后每年发布大量政策,但其中包含了大量的通知、公告等低效力文件冲淡了平均力度,从而导致其没有提升。这也表明我国绿色服务政策力度的增加不是由于政策本身的法律效力引起的,而是靠政策数量堆砌的。完整的政策体系需要更多高质量政策作为支撑。从图 1可以看出,在政策数量和力度隐有回落的同时,平均力度隐有抬头趋势,说明政策制定的探索期已经过去,政策质量开始提高,这也是绿色服务政策制定的发展走向全面完善阶段的标志,接下来面临的是政策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2.2 政策主体分析 2.2.1 主体构成政策主体是从政策制定到政策实施再到政策评估的整个政策生命周期的重要参与者。考虑到部分政策的发文主体已经撤销或者变更,本文梳理了其机构变更历史,以其发文主体的现管部门作为发文主体进行研究。经梳理,本文研究所涉及的发文主体共44个。虽然我国绿色服务政策涉及的主体很多,但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担了90 % 以上的政策发布。我国中央各部门在绿色服务政策体系中的发文比重如图 2所示。其中生态环境部在所有发文主体中遥遥领先,参与了近一半的政策的发布,其次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合颁布政策是政府各部门协同治理的重要手段,复杂政策的具体实施常常难以依靠单一部门完成,政策发文过程中横向的跨部门部际合作可以更好地整合资源,在协调合作中产生新的功能从而使整体效益更高。因此发文主体的横向跨部门协同值得研究。在大量发行政策文件的部门中,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的政策中超过80 % 均与其他部门合作颁发,且在绿色服务政策合作体系中,最常见的合作模式是此三部门间的合作,其次是各个与绿色发展紧密相关的部门,如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能源局等部门间的合作。这种合作模式反映了我国在促进绿色服务产业发展中重视政策和经济发展、财政、产业发展与信息化的紧密结合,同时这种部际合作模式也更有利于政策措施的落地实施。生态环境部虽然也有大量政策是与其他部门合作颁发的,但由于生态环境部颁发政策基数较大,因此联合发文占比不高。此外,部门合作还具有职能相似部门间相互合作的特点。
虽然仍以单个权威部门独立颁布政策为主,但多部门合作也不容小觑。我国的绿色服务政策体系中政策主体合作结构如图 3所示。多部门联合颁布的政策占比近20 %,且在多部门合作中主要是三部门合作和两部门合作。
对政策颁布的部门协同进行量化,每份政策文件的部门协同度=发文主体数量-1,年度政策主体协同度及平均协同度计算方式见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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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Ci表示第i年绿色服务政策整体协同度;Nij表示第i年第j条政策的发文主体数;CPi表示第i年绿色服务政策整体的平均协同度。
历年绿色服务政策联合颁布情况如图 4所示。绿色服务政策的部际合作不是单纯地逐年升高,而是在总体的升高趋势中出现了两个峰值,第一个峰值是由于政策数量少,不稳定所致。而第二个峰值出现在2013年,在政策发布进入探索期后,在2013年前政策颁布的部际合作逐年加深,这是我国绿色服务政策在不断探索政策引导产业发展的阶段,不断通过政策主体间的部际合作整合各部门资源,探索绿色服务产业发展之路。而在2013年后迅速回落,这是由于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减少了各部门的政府职能的交叉和分散,同时政策制定也结束了探索期,进入稳步的全面完善期。
通过对整理得到的859份政策文本的文件类型进行分析,发现政策文本类型多种多样,其中通知、公告这类低效力的文件最多。虽然部分意见、方案、办法等文件以通知的形式颁发,但实质形式并非通知而是对其他类型政策文件进行转发、印发或发布的转发性通知,如印发或转发某项方案的通知,对这类文件在处理时追溯到其转发的方案或办法,并按照原始文件类型计算。我国绿色服务政策各类型文件的数量及所占比重如表 3所示。
虽然文件类型多种多样,但其中低效力类型文件超过半数(483,56.23 %),主要是各种通知和公告。我国绿色服务政策体系中的“通知”类政策文件主要是针对与绿色服务产业有关的某项工作或活动的开展、加强和落实,以及对相关问题的补充解释,其中涉及最多的主题一是环境影响评价领域,尤其是其人才机构和项目方面的相关工作;二是能源管理领域,以其监督认证和培训的有关工作最为突出;“公告”有部分与“通知”类似,即开展有关事项的公告,此外主要是各种资质审批公告、项目验收公告、批准公告等结果公布型文件,主要涉及的领域是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评估。
中效力的文件类型占40.16 %,主要是发布各种指导目录或者推广目录的目录型文件(86,10.01 %)、印发各种管理办法的办法类文件(75,8.75 %)和公布各项行业标准的标准类文件(70,8.15 %)。目录类文件主要是指为促进绿色服务相关技术和产业发展提供指导和界定相关边界的产品(技术) 目录、指导目录、项目目录、推广目录,其中项目目录主要是指向涉及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而推广目录则主要是与“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有关。办法类文件主要是为各种有关活动和主体的管理提供规范性的指导,包括产品认证管理、产品(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管理及其他管理办法。标准类文件与规范类文件较为相似,习惯上统称为标准,但二者又有不同。标准类文件比规范类文件更为具体,在政策对象上,标准类文件主要是针对产品的具体规定,而规范主要是针对生产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事项的规定,本文将二者加以区分。意见类文件主要是给相关工作的开展或者机构和项目的管理提供灵活的指导性意见或者建议,具有不仅对工作开展和客体管理导向性和参考性,在更细化的绿色服务政策制定过程中也具有指导意义。
高效力的文件类型较少,仅占3.61 %,且多以规定的形式发布。“规定”主要是以较强的约束明确界定相关机构的职责或责任以及相关的监测或管理等程序,具有较强的约束力。我国绿色服务政策体系中的“规定”类文件以管理规定为主,对管理对象的资格及其权责、相关程序及奖惩措施做出规范性规定。“规定”“办法”“方案”在形式和内容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规定”更严格、更具有约束力,“办法”与“方案”更侧重于具体措施的落实,具有更强的执行力。
3 政策文本内容分析 3.1 政策关键词分析由于前文所选859份文件中大部分属于低效力的通知、公告类文件,进行文本内容分析时,对文本集进行进一步精简,去除低效力和部分分批目录文件后,选取其中256篇文件。利用Nvivo对256篇文件进行词频统计,对其中的无关词语建立停用词表,最后生成词云图如图 5所示,图中关键字的字体越大代表词频越高。图中的信息反映了我国绿色服务政策体系中主要运用的政策工具及目标倾向和主要的政策客体倾向。
其中词频最高的是“环境”,一方面是由于与政策主题词“环境影响评价”所对应的文件数最多,属于原生词高频次,另一方面主要是由于我国绿色服务政策注重以环境型政策工具营造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其次是“标准”,在相关技术、产品、机构、人才的认证、管理中,尤其是环境标志产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清洁生产标准,我国政府致力于通过形成统一的或可参照的标准,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也约束相关主体的行为。再次是“管理”,这代表在我国绿色服务政策体系中,中央政府较为注重加强各项工作开展的管理工作,尤其是监督管理最为突出。管理的范围涉及广泛,“认证”“检查”“监测”“审核”都是绿色服务政策体系中涉及的管理工作的客体;而“项目”“机构”“单位”“企业”“产品”“技术”这些关键词主要表征了我国绿色服务政策作用的整体的客体倾向。其中,项目又以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为主,机构主要与监督检测和人才培训有关,单位主要涉及单位资质审查,企业主要牵涉到企业环境和重点企业重点关注的政策倾向,产品和技术则主要与绿色服务发展的有关产品和技术的认证、推广及标准制定工作有关。
3.2 政策工具分析政策工具是一项政策中政策主体为实现预期目标而采取的手段,也是政策目标与政策应用环境间的桥梁[34],是政策制定者对产业发展的目标及理念转变为现实的途径,通过对政策工具的分析可以发现政府在实现特定目标时所采取手段或路径的偏好。政策工具从不同角度切入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应用最广泛的一是按照工具对产业发展产生影响力角度的不同分为供给型、需求型、环境型三个大类[28, 35],二是按政策措施所涉领域分为金融外汇、财政税收、行政措施、人事措施、其他经济措施五类[32, 33],三是以政府的管制强弱分为控制型、市场型、自愿协商型、信息型等[34, 36]。本文采用第一种,二级政策工具参考现有研究[28],并在政策文件研读中进行调整,最终政策工具分类如表 4所示。供给型政策工具是政府通过基础设施建设,科技、人才、资金等资源投入及信息服务等改善产业发展的推动型要素以推动产业发展。需求型政策工具通过政府采购、示范工程、贸易管制等措施影响市场对绿色产品或服务的需求,降低市场需求不确定性,从而对产业发展产生拉动力。环境型政策工具不直接影响与产业有关的供给和需求,但其可通过目标规划、金融税收、标准规范等措施改善影响产业发展的产业环境因素,为产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现有对政策工具的量化,大多是将一项政策按照章节或者其他标准,分成众多条,对每一条进行编码,此条涉及某政策工具,则将编码计入该政策工具下,即使用的是具有相应政策工具的条的数量,但分条时标准不同,结果可能不同。且不同被编码的条中,政策工具的使用情况可能不同,有的政策工具只是提及了相关条款,并未进行详细说明,有的政策工具应用时却提出更为具体的方案,而现有研究很少考虑到这一点。因此本文参考政策研究中对政策措施的量化,根据内容的详细程度制定政策工具的力度量化标准。本文参考张国兴等[29] 的做法,采用1、3、5打分,2分和4分的打分标准介于前述每两个分值之间,分数越高则表示内容说明越详细,政策工具使用力度越大,量化标准见表 5。
本文借助Nvivo软件对政策工具进行统计分析,根据政策工具分类及力度量化,在Nvivo中建立一个包含三级节点的分析框架,其中一级节点对应三大工具类型,二级节点为对应的子工具,三级节点则对应各子工具的不同使用力度。对政策文本进行自上而下的节点编码,在256篇文献中提取到865个被编码进分析框架的节点。我国绿色服务政策的基本政策工具结构图如图 6所示。在所有的被编码政策条款中,以环境型政策占主导地位,占比超过一半,其次是供给型政策,最后是需求型政策。在考虑了各被编码条款对应的政策工具的使用力度后,政策工具结构并未发生明显的相互关系的变化,但环境型政策的比重明显增大,同时,供给型政策工具占比减小。环境型政策工具在政策制定中不仅被运用较为广泛,而且从使用力度来看其措施也更为详细具体。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是标准规范类和法规管制类工具,这也是所有政策工具中被运用最广泛的。标准规范主要靠制定各种行业标准和规范,以此来为绿色服务产业提供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且本文研究发现这些标准规范有集中在部分特定行业的特征,而法规管制主要依托各种强制性的管理措施和惩戒措施约束绿色服务中各项主体如政府部门、机构、人员的行为和资格等。此外,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并未纳入政策工具分析框架,但在进行节点编码时单独将此两项进行了编码统计,发现我国近年来越来越重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在推动产业发展中的应用。
但以上分析并不能反映政策工具的动态变化,因此本文将年份作为属性,在Nvivo中为编码后的每一条政策文本进行分类,通过建立案例和查询的方式,得到不同年份三类政策工具的节点数量统计,如图 7所示,此图表示不同年份我国绿色服务政策体系中供给型、需求型、环境型三类政策工具应用的演变情况。环境型政策工具在整个时间脉络中都占据主导地位,说明中央政府在制定绿色服务政策时一直对环境型政策工具有倾向性的选择,其次是供给型、需求型政策工具使用较少,且主要是使用推广鼓励,说明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较少,更倾向于自由市场。子政策工具使用的总频次和总力度演变有起有伏,但二者与政策措施的平均力度变化却是此消彼长的。近年来,整体上政策工具的总频次和总力度有所下降了,但平均力度却在攀升,说明政策工具的使用越发有的放矢,政策制定越发走向高质量发展。
基于对政策文本的量化分析以及对政策工具的编码解读,研究发现我国的绿色服务政策体系具有以下特征:
(1) 政策主体牵涉广泛,部际合作现象明显。我国绿色服务政策体系牵涉主体44个,但少数几个部门承担了大部分的政策制定,且部门间的跨部门合作现象明显,近1/5政策是多部门合作制定,且合作模式较为固定,平均协同度在时序上出现两个峰值,但在2013年前总体上合作力度是越来越高的。
(2) 政策类型丰富完整,高效力文件乏善可陈。几乎涵盖政府发文的所有文件类型,但不同类型的文件数量差异较大,多是通知、公告等低效力文件,缺乏规定、条例等高效力文件,仍需完善不同效力的文件的比例结构,提高政策体系的权威性。
(3) 政策客体较为完善,但政策在各细分绿色服务产业中分布差异较大。政策客体覆盖与绿色服务产业有关的“项目”“机构”“单位”“企业”“产品”“技术”等对象,且几乎所有细分产业都有专门的政策文件,但不同细分产业间却有明显的差异,如环境影响评价方面有大量的政策,但在绿色产业相关的咨询服务上,却几乎没有有关政策。
(4) 政策工具多样却不平衡,重环境型,轻需求型和供给型。政策工具结构不平衡,过度依赖环境型,强调管理,而供给型工具和需求型工具应用较少,需求型工具主要使用推广鼓励,其他都使用较少,而供给型中则尤其缺乏科技投入和信息服务。
4.2 政策建议政府通过政策引导产业发展的战略方向,构建完善、合理的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是政府发挥其“有效政府”作用的关键,通过对我国绿色服务政策特征的分析,对未来绿色服务政策体系的完善提出以下建议:
(1) 平衡各细分绿色服务产业的政策指导,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虽然我国绿色服务政策覆盖面广,且力度越来越高,但在细分产业间却存在不平衡,尤其是咨询行业鲜有政策,仍需进一步横向完善政策体系,并进一步纵向深化政策建设,努力构建以政府投入和政策引领为导向,以企业和公众参与为主体,能广泛调动各界积极性的绿色服务产业发展机制。
(2) 加强部际协调合作,统筹各部门资源以提升政策执行力。由于绿色服务产业属性的特殊性,服务于协调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绿色产业,其本身同时具有经济属性和生态环境属性。且绿色服务产业覆盖多个细分产业,其政策制定具有复杂性,单一部门在综合性政策的执行时难以应对,应加强部门间的横向合作,将生态有关部门与财政、市场监管、国民经济产业发展、工业信息等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和协调各部门资源,形成促进绿色服务产业发展的合力。
(3) 多政策工具有机结合,优化绿色服务政策体系。目前我国绿色服务政策体系的政策工具选择倾向于环境型,但对于促进产业发展的供给型要素重视度不够。由于绿色服务业属于知识密集型产业,因此在政策工具使用中尤其应加强人才机构、科技投入和信息服务的应用。虽然有研究发现管制型和命令控制型工具在政策有效性方面表现不俗[37],但环境型政策工具的过度使用也可能导致过度执法和企业环境成本上升而对创新和产出产生挤出,且供给和需求是促进产业发展的源头之水。因此需加强对供给型和需求型政策工具的使用,平衡和丰富政策工具结构,建立市场鼓励、供给保障与环境约束相适宜的长效机制。
(4) 加强与绿色产业政策的协调,匹配绿色产业发展需求。根据《绿色产业指导目录》所界定的绿色服务产业是服务于绿色产业的支撑性产业,因此绿色服务政策的制定需要匹配绿色产业发展,应加强绿色服务政策与相关绿色产业政策之间在政策制定、政策目标、政策工具选择以及政策执行间的协调。强化相互关联的政策之间的沟通和衔接,建立各有侧重又相互关联、相互补充的绿色发展政策体系。